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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坊法执字第743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09-15

案件名称

李学利、许龙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潍坊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坊法执字第74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与被执行人李学利、许龙华、张军委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李学利、许龙华、张军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