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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法执字第1570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27

案件名称

戴云与曾利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昆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戴云,曾利生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法执字第1570号申请执行人戴云被执行人曾利生申请人戴云与被执行人曾利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履行了(2011)西法执字第2310号民事调解书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中华人民依照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1)西法民初字第2310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张立勤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蒲思瑾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