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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即执字第490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0-13

案件名称

刘德军与于世文执行裁定书

法院

即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即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即墨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即执字第490号申请执行人刘德军。被执行人于世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2014)即民初字第467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王冬梅审判员  周学成审判员  李尚爱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江世清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