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沁执字第007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2-17
案件名称
程小六申请执行刘亚利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沁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程小六,刘亚利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沁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沁执字第00792号申请执行人程小六,男,被执行人刘亚利,女,程小六申请执行刘亚利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沁阳市人民法院(2015)沁民西万初字第0012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刘亚利银行存款15000元。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文元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孟松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