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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沁执字第00792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2-17

案件名称

程小六申请执行刘亚利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沁阳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沁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程小六,刘亚利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沁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沁执字第00792号申请执行人程小六,男,被执行人刘亚利,女,程小六申请执行刘亚利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沁阳市人民法院(2015)沁民西万初字第0012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刘亚利银行存款15000元。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文元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孟松松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