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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兵八刑初字第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6-10-28

案件名称

邝焯燊、金爱清、张辉贩卖、运输毒品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邝焯燊,金爱清,张辉

案由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三百五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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