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民一初字第61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段正权与黄梓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西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段正权,黄梓锋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西民一初字第619号原告段正权,农民。被告黄梓锋,农民。本院在审理原告段正权与被告黄梓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段正权在本院通知预交案件诉讼费后到开庭前一日仍未交纳。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代理审判员 黎 遒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书 记 员 农金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