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奈法执字第817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梁其林与马国军民间借贷纠纷冻结裁定书
法院
奈曼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梁其林,马国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奈曼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奈法执字第817号申请执行人梁其林,男,51岁,蒙古族,农民。被执行人马国军,男,43岁,汉族,职工。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3)奈民初字第1300号民事调解书,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新华书店职工马国军在通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奈曼旗管理部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冻结。代理审判员 王一品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张雅丽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