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民初字第00188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6-12-31
案件名称
朱彩凤与宋金保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彩凤,宋金保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南民初字第00188号原告朱彩凤,居民。委托代理人朱延峰(系原告弟弟),1983年8月17日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208021983********,汉族,居民,住淮安市淮阴区古寨乡*房村**号。被告宋金保,居民。原告朱彩凤与被告宋金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月15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彩凤的委托代理人朱延峰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宋金保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朱彩凤诉称,2012年,原、被告在苏州通过相亲认识,在谈恋爱期间,被告编出各种谎言先后分两次向原告借���32100元,因双方当时的恋爱关系,原告碍于情面未让被告出具借条。原被告分手后,原告每次谈到要求被告还钱,被告均已各种理由推脱。现原告要求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321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起诉之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宋金保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双方在恋爱期间,被告以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27000元,原告于2012年9月9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汇款27000元。其后隔了几天,被告又向原告当面借取现金5100元。上述两笔借款,被告均未出具借条。嗣后,因被告未能还款,原告诉来本院。本案审理过程中,为证实借款关系,原告向本院提供三张录音光盘(分别编号A、B、C),分别记载了原被告之间的通话内容(朱彩凤137××��×2007,宋金宝152××××8555)。其中B盘录音中被告向原告承诺于2014年8月15日前偿还欠原告的3万多元钱。C盘中被告称因其他原因8月15日没有拿到钱,最迟25日前偿还原告欠款。A盘中原告问被告:“借我的32100元什么时候还”,被告在录音中表示:“还”。上述事实,有原告陈述、汇款凭证、通话录音光盘三张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依法予以认定。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根据原、被告三段通话内容结合原告提供的银行汇款凭证,能够证实原、被告之间存在32100元的借款关系,故本院对于原告主张被告还款及支付利息(从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宋金保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朱彩凤人民币321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4年10月2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03元,公告费600元,合计1203元,由被告宋金保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宋金保在兑现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603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帐号:44×××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审 判 长 蒯 舒人民陪审员 高维香人民陪审员 程玉超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陈璐璐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项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上诉时未交纳上诉费的,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款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者未将交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