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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西执字第882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祁瑛与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债权执行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祁瑛,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西执字第8826号申请执行人祁瑛,女。被执行人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甲1号东6门601室。申请执行人祁瑛申请执行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2)西民初字第1590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祁瑛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我院在执行期间内未查找到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财产,祁瑛亦不能提供北京创景世元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15906号民事调解书书本次执行程序。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有权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罗 涛审判员 周 鹏审判员 周光庆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记员 唐 萌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