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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临执字第179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5-09-14

案件名称

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临邑鑫东纺织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临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临执字第179号申请执行人: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齐书同。被执行人: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宗元。被执行人:临邑鑫东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传忠。本院在执行临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执行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临邑鑫东纺织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一案中,现因被执行人临邑县锦源纺织贸易有限公司、临邑鑫东纺织有限公司抵押的财产被其他债权人首封,本案暂无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申请人向本院递交终结本次执行申请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临邑县人民法院(2014)临商特字第1180号民事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黄立欣审 判 员  刘崇胜代理审判员  周建民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马 彬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