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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泉民一初字第01336号

裁判日期: 2015-09-10

公开日期: 2016-12-30

案件名称

许某与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法院

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阜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许某,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恒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泉民一初字第01336号原告:许某被告: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省恒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告许某与被告安徽继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 判 长  王甫成审 判 员  王 帅人民陪审员  刘家友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书 记 员  王梦晨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