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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尖刑初字第52号

裁判日期: 2015-08-30

公开日期: 2016-03-16

案件名称

苗永广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双鸭山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文书内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尖刑初字第52号公诉机关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苗XX,男,汉族,初中文化,无职业。2014年7月16日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5日被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取保候审。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双尖检刑诉[2015]4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苗XX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5年6月2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冬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苗XX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苗XX在2011年末至2012年4月份期间,经朋友邓XX请托,通过办假证电话,以1000元价格给邓XX办理了虚假的双鸭山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建筑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和土地使用证。邓XX于2012年4月27日在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成功办理了双鸭山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移送并当庭出示了指控被告人苗XX犯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被告人供述、物证、证人证言、调取房屋产权档案及双鸭山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书等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苗XX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苗XX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判处对被告人苗XX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予以量刑。因此,向本院提起公诉,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苗XX对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其犯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事实及适用法律均无异议,无辩解。经审理查明,2011年末至2012年4月间,邓XX找到被告人苗XX让其帮忙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证件,被告人苗XX通过办理假证件的人,以1000元价格给邓XX办理(购买)了虚假的双鸭山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规划许可证、建筑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和土地使用证,交给邓XX。邓XX于2012年4月27日在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使用假证成功办理了双鸭山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证。2014年7月16日6时30分许,被告人苗XX被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尖山刑警大队侦查员在尖山区新兴广场地税家属楼被告人苗XX家中将其抓获,苗XX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书鉴定,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双鸭山市规划局”印文与真实印文是不同一印章所盖印,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中的“双鸭山市规划局”印文与真实印文不同一印章所盖印。上述事实,有下列经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予以确认:1、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受案登记表证实,该局侦查邓XX合同诈骗案时,发现苗XX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和规划许可证是伪造的,该局立案侦查的事实;2、证人翟XX的证言证实,其是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受理二科的科长。2012年4月,苗XX给其打电话说一个朋友要公司的产权证。然后那个人拿着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规划验收合格证还有身份证来了,其受理后,发现此人提供的土地使用证不太一样,就拿着这些手续到其主管主任刘XX那里,刘XX说让稽查科去查一下。过了几天办证人又带着相关手续来了,其和刘XX一起到了主任张XX办公室汇报此事。张XX说咱们是发证机关,如果造假的话提供假证的人要负法律责任。然后翟XX和刘XX下楼,受理了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手续的事实;3、证人刘XX的证言证实,其是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的一天,苗XX找其说要办理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产权证。其让他把手续拿来。过了几天,受理科的翟XX对其说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来办理产权证,但看不出所提供材料中土地使用证的真伪,这事放下了。过了几天其和翟XX一起到张XX主任那汇报,张XX主任表示,证件真假我们都是用肉眼辨别的,无法进行实质的鉴定。该办就办吧,就受理并进行了审批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申请,最终发证的事实;4、证人张XX的证言证实,其是双鸭山市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2012年4月双鸭山市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到其单位办过产权证的事实;5、证人邓XX的证言证实,2011年,苗XX说在用房屋作抵押在银行跑贷款。其说也想用自己的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办理贷款。苗XX问起公司手续,其跟说什么手续也没有。苗XX说想想办法吧,然后就开始办理了,办理过程中其一直没有参与,苗XX为其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的手续。2012年4月房照下来后,其与苗XX一起去取的房照的事实;6、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房产证初始登记申请表、审批表、询问笔录、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双鸭山市龙腾拆迁承办有限公司的房照及档案;7、书证双鸭山市规划局证明证实,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经核实不是双鸭山市规划局依法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经查询不是双鸭山市规划局依法核发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8、书证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证明证实,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经核实不是双鸭山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事实;9、双鸭山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书证实,双鸭山市龙腾房屋拆迁承办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上的“双鸭山市规划局”印文与真实印文不是同一印章的事实;10、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抓获经过证实,双鸭山市公安局尖山分局刑警大队在侦办邓XX合同诈骗一案中,根据邓XX交代其用于办理房照的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由苗XX提供,并且该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为伪造证件。2014年7月16日6时30分许,刑警大队侦查员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广场地税家属楼苗XX家中将其抓获的事实;11、被告人苗XX的户籍证明;12、被告人苗XX的供述证实,大概是2012年的时候,由于邓XX多次说想让其帮忙办房照手续,用房屋的抵押贷款还欠其的钱,其就答应了。邓XX找到规划院给测量房屋,测量之后邓XX把图交给其。其给办假证的打电话,对方让把测量房屋的图纸和钱邮寄过去。过了大概半个月,办假证的打电话说证办好了,其就到三马路邮政银行把办理的证件(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取了,邓XX用假证件办理了房产证的事实。本院认为,被告人苗XX无视法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苗XX犯有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苗XX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从轻处罚。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对被告人苗XX的量刑建议与本案的量刑事实、证据及法律规定相符,予以采纳。据此,根据被告人苗XX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苗XX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告人苗XX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高志新代理审判员  时 岩人民陪审员  程国辉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日书 记 员  李 哲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