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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平商初字第194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09-11

案件名称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与耿希军、崔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度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耿希军,崔霞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平商初字第1941号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住所地平度市崔家集镇张家坊驻地。负责人林显英,行长。委托代理人王超,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员工。被告耿希军,城镇居民。被告崔霞,城镇居民。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与被告耿希军、崔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5年4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30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的委托代理人王超、被告耿希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崔霞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诉称,两被告系夫妻关系。2014年3月13日,被告耿希军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向原告支付2014年11月21日之前的利息,借款本金30万元及之后的利息经原告多次索要至今未付。要求两被告返还借款本金30万元,并支付2014年11月22日之后的利息(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3月10日,按月利率7‰计息,自2015年3月1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月利率10.5‰计息)。被告耿希军辩称,以我的名义向原告借款30万元属实,对原告主张的借款本息均无异议。但该款由原告直接付给了耿岚,该款不应由我归还,原告应向耿岚主张。被告崔霞未到庭答辩,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材料。经审理查明,被告耿希军、崔霞系夫妻关系。2014年3月12日,原告与被告耿希军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由被告耿希军向原告借款人民币30万元。合同约定,借款种类为短期借款、借款用于家庭生产经营,还款方式为定期结息,到期利随本清,于每月20日结息。借款期限内按月利率7‰计息,逾期按月利率10.5‰计息。2014年3月13日,被告耿希军给原告签署借款借据一份。该借据载明,原告通过农商行9020102506448080077080账户将借贷资金30万元转入被告耿希军农商行6223190232020112存款户内,借款日期2014年3月13日,还款日期2015年3月10日,贷款月利率7‰。同时查明,2014年11月21日之前的利息被告已结清,借款本金30万元及之后的利息未付。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撤回对被告刘立夏的起诉。上述事实,有个人借款合同一份、借款借据一份、两被告身份证、结婚证各一份及原被告当庭陈述的事实在案佐证,并经庭审质证,可以认定。本院认为,原被告约定的利率不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被告耿希军向原告借款,应当按约定返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两被告系夫妻关系,该债务发生于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用于其家庭生产经营,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被告共同清偿。两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30万元及2014年11月22日之后利息的事实清楚,原告要求两被告返还该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称原告将借贷资金直接交付给耿岚无证据证明,该债务应由耿岚承担的理由不成立。原告自愿撤回对被告刘立夏的起诉,是对其诉讼请求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耿希军、崔霞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以借款本金3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1月22日至2015年3月10日,按月利率7‰计息,自2015年3月11日至判决生效之日,按月利率10.5‰计息)。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93元,保全费2120元、公告费300元,三项共计8413元,由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崔家集支行负担300元,由被告耿希军、崔霞负担811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张雪冰审判员  官京弟陪审员  王可善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赵莎莎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