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初字第08282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6-11-25
案件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与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08282号原告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与被告北京城建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佳莲伟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王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南七家庄村村民委员会撤回起诉。审 判 长 陆 婧人民陪审员 张光辉人民陪审员 姚玉河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 记 员 赵春旺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