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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苏审二民申字第01096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周奇彬、贾臻与南通金陆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江苏省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周奇彬,贾臻,南通金陆置业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百条,第二百零四条

全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苏审二民申字第01096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周奇彬。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贾臻。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南通金陆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中山路***号。法定代表人:王捷,该公司董事长。再审申请人周奇彬、贾臻因与被申请人南通金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陆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通中民终字第132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周奇彬、贾臻申请再审称:1.补充协议未经双方协商签订,周奇彬、贾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缴纳了代收代缴款项。一、二审认定补充协议合法有效错误。2.一审时金陆公司提交《涉税专项鉴证报告》,原件不完整,是删除页码的两张扫描件。一、二审仅以第二页第8行括号内不含管道燃气、自来水管网、单相电表、数字电视、楼宇对讲、太阳能热水器、维修基金等费用的注解,认定上述费用未列入房价成本,故意回避括号后面真实完整的叙述。3.金陆公司添加补充协议的收费,违反南通市政府《商品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规定,也违反如皋市物价局(2008)l号文件关于房价外不得另行收取费用的规定,其行为属价格违法行为。4.本案二审是由代理审判员曹璐独任审判,徐红燕担任书记员,而判决书写明“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判决书落款签名多了审判长倪红晏及代理审判员刘彩霞,二审程序违法。周奇彬、贾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十三款规定申请再审。本院认为:(一)关于补充协议的效力问题。补充协议虽无双方签字,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9页,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争议的补充协议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9页,周奇彬、贾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明知补充协议的存在。退一步讲,即便如周奇彬、贾臻所言,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不知晓补充协议的内容,但因周奇彬、贾臻其后亦持有完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仅没有对补充协议的内容提出异议,还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交纳了代收代缴款项,应视为双方对补充协议已达成合意,并实际履行。如皋市物价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商品房销售实行“一价清”制度,相关费用计入房价成本,不再另行收费。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方可认定无效,而上述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系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故周奇彬、贾臻主张补充协议无效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周奇彬、贾臻认为补充协议的相关条款违反了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可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反映。(二)关于金陆公司提供的《涉税专项鉴证报告》的完整性问题。2011年4月16日,南通天元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通税事税审(2011)第680号《涉税专项鉴证报告》,其中载明:“美伦堡”项目(即本案所涉商品房项目)至汇缴审核时账面总成本合计148154676.13元(不含管道燃气、自来水管网、单相电表、数字电视、楼宇对讲、太阳能热水器、维修基金等费用)。金陆公司二审中已将《涉税专项鉴证报告》原件提交给周奇彬、贾臻质证,不存在金陆公司提供的《涉税专项鉴证报告》不完整、一、二审判决断章取义的情形,周奇彬、贾臻此项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三)关于二审程序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和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二审主审法官于2014年7月28日与周奇彬、贾臻、金陆公司谈话,告之合议庭组成人员。二审合议庭认为本案不需要开庭审理,因此,周奇彬、贾臻认为二审程序违法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综上,周奇彬、贾臻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十三款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周奇彬、贾臻的再审申请。审 判 长  张戎亚代理审判员  罗荣辉代理审判员  左其洋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 记 员  李 鑫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