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连执审字第270-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08-26
案件名称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与陈永祯土地行政处罚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连城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连城县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非诉执行审查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行政裁��书(2015)连执审字第270-1号本院于2015年4月10日对申请人连城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永祯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作出的(2015)连执审字第270号行政裁定书中,文字上存在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原行政裁定书第2页倒数第2行“二○一四年”,现更正为“二○一五年”。审判长 曹福桢审判员 罗炳智审判员 黄玉凤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林 惠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