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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崂执字第736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青岛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青岛橙果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青岛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橙果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崂执字第736号申请执行人青岛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执行人青岛橙果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青岛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被执行人青岛橙果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社会保险费纠纷一案中,申请人青岛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5年5月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4)崂行审字第79号行政裁定书/(2015)崂执字第744号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丁 究审判员 李建才审判员 侯 睿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于海波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