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莆刑终字第12-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09-01

案件名称

陈志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补正笔误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莆田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莆刑终字第12-1号上诉人张金龙、杨某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原审被告人陈某甲犯滥用职权罪一案,本院于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2015)莆刑终字第12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十六页第二十四行的“92000元”;现更正为“60000元”。审 判 长  董金勇审 判 员  林越峰代理审判员  毛乃木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 记 员  黄梅珠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