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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莫民初字第01276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08-25

案件名称

于晓明与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莫旗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于晓明,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莫旗支公司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莫民初字第01276号原告于晓明,男,198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内蒙古诺敏律师事务所员工,现住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被告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莫旗支公司。法定代表人杜永茂。本院在审理原告于晓明诉被告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莫旗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晓明于2015年8月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于晓明提出的撤诉申请,不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于晓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00元,减半收取后由原告于晓明负担25.00元。审判员  李健龙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孟志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