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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哈刑执字第292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6-03-21

案件名称

阿东诈骗减刑刑事裁定书

法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罚变更

当事人

ADIELEDONCHIMEZIE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5)哈刑执字第2921号准许撤回减刑建议决定书罪犯ADIELEDONCHIMEZIE,曾用名阿东,男,1980年8月22日出生,尼日利亚国籍,大学文化。现于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服刑。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8月30日作出(2012)哈刑一初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ADIELEDONCHIMEZIE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附加驱逐出境。被告人ADIELEDONCHIMEZIE不服,提出上诉。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23日以(2008)黑刑二终字第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执行。现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于2015年7月9日根据该犯的服刑表现提出减刑建议书,报送本院审理。本院受理后,依法对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报请的减刑建议书予以公示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监狱以罪犯ADIELEDONCHIMEZIE在服刑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理由,建议对罪犯ADIELEDONCHIMEZIE予以减刑一个月。审理中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于2015年7月27日向本院书面申请撤回对罪犯ADIELEDONCHIMEZIE的减刑建议书。本院认为,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书面申请撤回对罪犯ADIELEDONCHIMEZIE的减刑建议,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准许执行机关黑龙江省哈尔滨监狱撤回(2015)黑哈狱减字第232号对罪犯ADIELEDONCHIMEZIE减刑建议书。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