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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城中执字第186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柳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城中执字第186号本院在执行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杨毅、黎艳华、吴艳、杨旋、黄翔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杨毅(男)、黎艳华(女)、吴艳(女)、杨旋(女)、黄翔(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