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阳城法执字第836-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3
公开日期: 2015-11-18
案件名称
黄文声刑事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江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阳城法执字第836-1号被执行人:黄文声,男,住阳江市。本院于2015年6月18日作出(2015)阳城法执字第836号裁定,扣押了被执行人黄文声的小型汽车两辆,现被执行人黄文声履行了本案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黄文声的小型汽车两辆的扣押。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冯喜元审判员 余从展审判员 袁广峰二〇一五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李如辉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