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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747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谈秋红与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谈秋红,程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747号原告谈秋红。被告程涛。本院在审理原告谈秋红诉被告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谈秋红于2015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谈秋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谈秋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刘天跃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