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747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1-13
案件名称
谈秋红与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黄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谈秋红,程涛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鄂西塞民初字第00747号原告谈秋红。被告程涛。本院在审理原告谈秋红诉被告程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谈秋红于2015年8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谈秋红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谈秋红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负担。审判员 刘天跃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张 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