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封民初字第2072-1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7-01-05
案件名称
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赵某
案由
婚约财产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2072-1号原告:张某,男,1994年2月13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封丘县。委托代理人:王海杰,封丘县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被告:赵某,女,1993年5月18日生,汉族,住河南省封丘县。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被告赵某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张 杰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郑立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