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滨汉执字第2687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2-15
案件名称
张秀霞诉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滨汉执字第2687号张秀霞:原告张秀霞诉被告天津市天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天房海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2014)滨汉民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08(1)项的规定,本院(2015)滨汉执字268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韩淑芹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合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