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思民初字第9450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6-12-05
案件名称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桐梓县九坝镇翔鹏煤炭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省桐梓县群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桐梓县九坝镇翔鹏煤炭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省桐梓县群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张虎君,王斌,XXX,胡建军,秦洪敏,杨道启,张龙贵,王世泽,张其红,唐思全,包园,周安超,张虎容
案由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思民初字第9450号原告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思明区台东路68号501单元,组织机构代码71788319-7。法定代表人王志武,董事长。委托代理人王巍,公司职员。被告桐梓县九坝镇翔鹏煤炭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娄山关镇西门口,组织机构代码59418209-0。法定代表人张虎君。被告贵州省桐梓县群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桐梓县娄山关镇河滨北路,组织机构代码58726467-X。法定代表人张虎容。被告张虎君,男,1983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王斌,男,1978年1月9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XXX,男,1985年11月27日出生,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胡建军,男,1980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秦洪敏,女,1986年6月4日出生,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杨道启,男,1973年10月23日出生,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张龙贵,男,1963年6月8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王世泽,男,1980年2月13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张其红,男,1981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唐思全,男,1977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包园,男,1983年9月5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周安超,男,1981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被告张虎容,女,1984年8月2日出生,汉族,住贵州省桐梓县。原告厦门弘信博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桐梓县九坝镇翔鹏煤炭运输有限公司、贵州省桐梓县群力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张虎君、王斌、XXX、胡建军、秦洪敏、杨道启、张龙贵、王世泽、张其红、唐思全、包园、周安超、张虎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2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红旗独任进行审理。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转为普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 判 长 曾燕珍审 判 员 王红旗人民陪审员 廖静巧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陈远治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