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开民一初字第00153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1-05
案件名称
原告郭德明与被告黄春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开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郭德明,黄春龙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九条
全文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开民一初字第00153号原告:郭德明,男,1953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住铁岭市银州区工人街三委*组。被告:黄春龙,男,1989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住铁岭县双井子乡黑鱼汀村*组**号。委托代理人:许丽丽,女,1976年1月7日出生,汉族,住调兵山市调兵街道铁秀路南岭1区*排***号。原告郭德明与被告黄春龙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3日收诉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4月21日、7月13日在本院第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郭德明、被告黄春龙及委托代理人许丽丽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郭德明诉称:被告系原告雇佣的司机,2014年4月11日13时,被告在开原市中固镇腰堡村驾驶原告的挖掘机作业时,由于违规操作,造成挖掘机整体倾翻并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推托并拒绝赔偿。原告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修车费42580元、电瓶2400元、施救费30000元、误工费13000元,计8798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黄春龙辩称:事故是被告在从事挖掘过程中车辆侧翻,将其扶正,车辆没有损坏,被告在原告指使的范围工作,不是故意开翻的,赔偿数额过高,农村家庭承担不起。原告提供下列证据:1、2014年4月15日和2014年4月16日被告黄春龙出具的情况说明及补充情况说明各一份,证明挖掘机翻车损坏的事实。2、收据、发货单、证实材料,证明原告支出修车费42580元、电瓶款2400元。3、照片,证明挖掘机翻车、电瓶着火、车辆损坏情况。4、收款收据,证明原告支付评估费2000元。5、结婚证、户口本,证明原告与刘万荣系夫妻关系。6、发票,证明原告以其妻刘万荣的名义购买的挖掘机。被告提供下列证据:一、证人王士荣出庭作证的证言,证明原告的挖掘机在证人家存放,是50多岁的人开的车,是在其家挖鱼塘出的事。二、证人周显济出庭作证的证言,证明车辆损坏不是被告开的车,事故发生后能使用。三、照片一张,证明车辆发生侧翻是因为路况不好。法庭出示辽宁金科忠正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庭审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经质证,被告对真实性无异议,是原告要求被告书写的。经审查,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对证据2,被告对真实性有异议。经审查,对该证据予以采信。对证据3,被告表示事故发生后车辆继续使用。对证据4、5、6,经质证,被告无异议,予以采信。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一,经质证,原告表示证人证明的不是事故车辆。对证据二,经质证,原告表示证人说的不属实。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一、二,经审查并结合原告提供的证据1、3及被告提供的证据三,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一、二,不予以采信。对被告提供的证据三,经质证,原告表示不是路况不好,是因为被告失误造成的。对法庭出示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经质证,原、被告无异议,予以采信。经审理查明:2014年4月11日13时,原告郭德明雇佣的司机被告黄春龙驾驶原告所有的卡特320D挖掘机,在开原市中固镇腰堡村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造成挖掘机倾翻,车辆损坏。原告支出修车费及配件款44980元。2015年5月26日,经辽宁金科忠正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鉴定,挖掘机误工费为10790元、施救费30000元。原告经济损失为85770元。本院认为:被告在驾驶挖掘机作业时,因其操作不当,造成原告的挖掘机倾翻并损坏,被告在为原告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对挖掘机的损坏部件及其过错予以承认,故对原告的经济损失,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第一款“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六)赔偿损失;”、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黄春龙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十日内赔偿原告郭德明经济损失8577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30元、评估费2000元,计3930元,由被告黄春龙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 刘 野审判员 史书娟审判员 刘 军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娇雪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