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阳东法刑初字第273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6-08-15
案件名称
陈某赌博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江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阳东法刑初字第273号公诉机关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女,汉族,捕前住阳江市阳东区,小学文化。因本案于2015年4月18日被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抓获,同年4月19日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同年4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3日被逮捕。现押于阳江市看守所。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以东检诉刑诉(2015)26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8月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5年8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古剑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自2014年11月开始,在其经营的阳江市阳东区××镇××村委会××便利店非法接受六合彩投注,至2015年4月18日晚被抓获,被告人陈某共非法接受43期六合彩投注,每期接受投注额约2000元,累计接受投注金额约90000元。2015年4月18日晚8时,民警在××便利店抓获收受六合彩投注的被告人陈某和投注买六合彩的刘某、胡某等人,并查获六合彩投注单54张和投注现金4393元。上述事实,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且有证人刘某、谢某、胡某的证言;辨认笔录;通话记录清单、账户流水清单;六合彩投注单;视频提取笔录、视频截取图片、手机信息截图;办案说明;扣押物品清单;被告人身份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陈某判处六个月以上一年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投注金额约90000元,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赌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支持。鉴于被告人陈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陈某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陈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二、查获的赌资、手机予以没收,由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陈国良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XX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