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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古民初字第873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林海与黄发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海,黄发雨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古民初字第873号原告林海,男,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被告黄发雨,男,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林海诉被告黄发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林光义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游顺智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