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古民初字第873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林海与黄发雨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古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古田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海,黄发雨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古民初字第873号原告林海,男,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被告黄发雨,男,汉族,古田县人,住古田县。本院在审理原告林海诉被告黄发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适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林光义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游顺智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