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乌前民初字第2991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2-21
案件名称
陈冠融与赵宽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陈冠融,赵宽林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乌前民初字第2991号原告陈冠融,男,1987年08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呼和浩特市。被告赵宽林,男,1968年01月25日出生,汉族,个体,现住乌拉特前旗乌拉山镇。委托代理人全伟俊,内蒙古子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7月23日,本院受理了原告陈冠融诉被告赵宽林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其和来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8月1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冠融、被告赵宽林及其委托代理人全伟俊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陈冠融诉称,2014年9月4日,被告因家庭急需用钱,向我借款100000元,被告当时出具了借据,未约定还款期限。2015年开始向被告索要借款,被告一拖再拖一直未付,为此,我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偿还借款100000元。被告赵宽林辩称,本案中,虽然我给原告出具了借条,但双方并未形成实际的民间借贷关系,而是委托合同关系,2014年8月底,我和朋友朱振华从新疆回来的路上谈到了我给儿子找工作的事情,当时朱振华说能否给其朋友(原告)帮个忙,帮其儿子办这个事,当时我就给办事的人(牟磊)打电话求他帮这个忙,牟磊同意,并让原告准备100000元,随后朱振华给其朋友(原告)打电话说了这个事情,其朋友同意办这个事。2014年9月4日,原告拿100000元现金来找我,我让他们等一下牟磊,原告说你把东西转交给人家就行了,并让我给他打了一借条,我没有考虑其它问题就给出具了一份借条,随后我将100000元现金转交给了牟磊,且原告也清楚该事实,综上所述我并没有向原告借款的事实存在,只是通过原告的委托将该款转交了牟磊,双方并未形成民间借贷关系,故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为了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借据1份,证实被告向原告借款100000元的事实。经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借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笔款不属于向原告的借款而是原告委托被告向办事人转交的办事款项。本院审核原告提供的证据认为真实有效,能够证实被告收到原告100000元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被告赵宽林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供了以下证据:1、2015年8月13日原、被告的通话录音,要证实该笔款项并不属于借款,而原告委托被告向办事人转交的款。2、2015年8月12日被告与办事的人通话录音,证实办事的人(呼英)已经收到了原告委托被告转交的100000元并答应事情办不成会尽快返还该笔款。经质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1号无异议认可。对2号证据不认可,因为内容与本案中的借条没有关系。本院审核被告提供的证据认为,1号证据能证实原告通过被告给自己找工作,并给付被告100000元的事实。无法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2号证据是被告与他人之间的电话录音,证明不了当事人要证实的事实,本院不予采信。经审理查明,2014年9月4日之前,被告赵宽林应原告陈冠融的请求为其赵工作,被告赵宽林予以答应。2014年9月4日,原告陈冠融给付赵宽林找工作费用100000元,被告赵宽林给原告陈冠融出具了金额为100000元的借据,但被告未给原告找到工作,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被告未予以返还该款。本院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被告赵宽林以给原告陈冠融找工作为由收取原告100000元,被告在没有合法根据的前提下收取原告的款项,属无合法依据取得的不当利益,已构成不当得利,本案案由应为不当得利纠纷。对原告要求被告返还100000元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主张原、被告之间是委托合同关系,不同意返还100000元的主张,因被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其主张,故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四)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赵宽林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返还原告陈冠融现金1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赵宽林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其和来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何雅君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四)返还财产;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