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刑初字第174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程立钰危险驾驶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大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大刑初字第174号公诉机关大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程某某,男,1966年12月16日出生于福建省大田县。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以田检公诉刑诉(2015)15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于2015年8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连晓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程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24日晚21时许,被告人程某某酒后驾驶闽G6Q7**号二轮摩托车由大田县华兴乡昆山村往华兴乡政府方向行驶,行至大田县华兴乡政府门口路段时,与相向行驶的由被害人郑某某驾驶、后乘载翁某某的闽GF2**号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郑某某、翁某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侦查人员接警后赶赴现场调查发现被告人程某某有酒后反应,遂对其进行抽血并送检。经福建中博司法鉴定中心检验,被告人程某某血液乙醇浓度为167.40mg/100ml。2015年5月7日,大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本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认定被告人程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郑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大田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被害人郑某某、翁某某的伤情分别为轻伤一级、轻微伤。被告人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程某某与二被害人达成调解协议,已赔偿二被害人医疗费等经济损失48500元,并取得二被害人的书面谅解。上述事实,被告人程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郑某某、翁某某陈述,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车辆技术鉴定意见书,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违法犯罪经历查询情况表,查获经过、破案经过,返还物品凭证、户籍证明、调解协议书、刑事调解书等证据证实,被告人亦供述在案,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程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具有从重处罚情节,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已赔偿二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许剑萍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李晓萍附本案判决适用的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在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