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闸少民初字第264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09-26
案件名称
虞甲与邵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全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闸少民初字第264号原告虞甲。委托代理人尹红,上海祁长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邵某某。原告虞甲与被告邵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纪岳峻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故未到庭应诉,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虞甲诉称,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恋爱,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2007年12月26日生育一子虞乙。婚后双方感情一般,且因性格不合等原因,自2009年10月起分居至今,近年来彼此已无直接联系,双方感情破裂。2014年原告曾起诉法院离婚,同年11月18日法院判决不离。自上次诉讼后至今,双方仍不相往来。故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双方所生之子随原告共同生活,目前不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诉讼费被告自愿负担。被告邵某某未答辩。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2006年2月22日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与原告父母共同生活于本市原平路XXX弄XXX号XXX室,并于2007年12月26日生育一子取名虞乙。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自2009年10月起,原告搬离其位于本市原平路XXX弄XXX号XXX室住处,双方遂分居至今。分居期间,虞乙仍居住于原平路XXX弄XXX号XXX室。2014年10月9日原告曾向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于同年11月18日判决不离。审理中,原告称,双方婚后未购置共同财产,被告自2010年2月起已搬离原平路XXX弄XXX号XXX室,儿子虞乙一直随原告父母生活,并由原告及其父母承担其各项费用。自2009年至今双方分居已满5年,目前原告在上海揽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作,每月收入7500元,而被告长期未工作,目前居住情况亦不明,双方互不往来多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故坚持要求离婚,同时考虑到被告目前收入情况,不要求被告支付子女抚养费,本案诉讼费也由原告自愿负担。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供的户籍资料、结婚证明、2014闸少民初字第301号民事判决书、在职证明等证据及原告的当庭陈述予以证明。本院认为,原、被告系自主婚姻,具有一定婚姻基础。但双方自2009年11月起原告搬离住处后即出现分居,且期间双方互不往来,已超过两年,经上一次离婚诉讼后亦维持原状未变,双方已无共同生活的可能。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离婚的意见,本院予以准许。分居期间,儿子虞乙一直随原告父母共同生活,且原告提供在职证明佐证其有抚养儿子的经济能力。审理中,本院亦询问虞乙本人,其表示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非常适应目前的生活学习环境,今后也愿意继续随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考虑到未成年人需要稳定的成长环境,且本人表达维持现状的意愿,对于原告要求离婚后与儿子虞乙共同生活的诉讼请求,可予采信。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准予虞甲与邵某某离婚;二、离婚后双方所生之子虞乙随虞甲共同生活;三、离婚后虞甲(含子虞乙)、邵某某居住问题各自解决。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原告虞甲自愿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 纪岳峻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程一婧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