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榕执异字第87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福州宏兴隆贸易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福州崇正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恒顺金属机械有限公司、陈春英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福建省福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宏兴隆贸易有限公司,福州崇正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恒顺金属机械有限公司,陈春英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全文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榕执异字第87号异议申请人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台江区。法定代表人林亿。委托代理人陈羚辉、张磊,福建闽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申请执行人福州宏兴隆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港口路36号贸盛大厦1#AS08店面。法定代表人蒋秋官。被执行人福州崇正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霞湖村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陈雪英。被执行人福建恒顺金属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南山洋工业集中区11号地块。法定代表人陈崇正。被执行人陈春英,女,1977年6月14日出生,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福州宏兴隆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福州崇正工贸有限公司、福建恒顺金属机械有限公司、陈春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于2015年4月2日作出(2014)榕执行字第788-1号执行裁定:拍卖福建恒顺金属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闽侯县白沙镇溪头村南山*号*厂房、办公楼和项下土地使用权及陈春英名下位于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南侧升龙大厦办公主楼*层*办公房产。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其中陈春英名下房产处置不服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异议称,异议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陈春英于2012年6月9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陈春英购买异议申请人开发建设的台江区鳌峰路南侧升龙大厦办公主楼*层*办公房产,付款方式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后陈春英与建行福建省分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办理了按揭贷款,异议申请人为陈春英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因陈春英未按期归还贷款,导致异议申请人代其向银行偿还6期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已提出与陈春英解除《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异议申请人已于2015年7月7日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解除与陈春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仓山法院已立案受理。故陈春英不享有上述房产的产权以及依据合同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提出异议,请求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本院认为,陈春英购买诉争房产办理预告登记,以按揭贷款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并已实际取得房产的使用权,故该房产应属陈春英所有。本院(2014)榕民初字第127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是法院强制执行的依据,陈春英作为被执行人,对其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异议申请人关于其已向人民法院诉请解除与陈春英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由主张对诉争房产的所有权,并申请中止对上述财产拍卖的请求,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福建升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审 判 长 石文玉审 判 员 林 辉代理审判员 刘文华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 记 员 赖文华本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对执行行为异议,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相关执行行为;异议部分成立的,裁定变更相关执行行为;异议成立或者部分成立,但执行行为无撤销、变更内容的,裁定异议成立或者相应部分异议成立。(2015)榕执异字第87号共4页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