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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驿执字第136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2-01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润玖君与被执行人苗磊借贷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书

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驻马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驿执字第136号申请执行人润玖君,女,1972年7月26日出生。被执行人苗磊,男,1972年12月27日出生。被执行人李劝醒,男,1972年出生。被执行人关学彦,男,1953年出生。被执行人郑州克劳布景观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苗磊,经理。申请执行人润玖君与被执行人苗磊、李劝醒、关学彦、郑州克劳布景观园艺工程有限公司同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12月29日立案执行。执行中被执行人按判决书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关学彦房产一套(证号036XXX)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王 军审判员 张建军审判员 孙功臣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申媛媛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