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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刑初字第53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09-07

案件名称

金强、王金波等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李振勇、刘汝民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故意伤害罪孙际强、王松山犯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故意伤害罪等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高密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密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某甲,金某,李某勇,郭某栋,孙某强,王某山,王某波,高某志,刘某民,赵某科,赵某清,王某宾,戴某元,张某东,张某甲,高某海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