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执字第8059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杨鹏与尹忠涛公证债权文书执行裁定书1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鹏,尹忠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西执字第8059号申请执行人杨鹏,男,1983年3月23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被执行人尹忠涛,男,1963年9月23日出生,汉族,职业不详。关于杨鹏与尹忠涛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北京市中信公证处(2015)京中信执字01219号执行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尹忠涛(身份证号:×××)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ⅩⅩ大街ⅩⅩ号(房屋所有权证号:京房权证西Ⅹ字第ⅩⅩⅩⅩ号)的房产。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赵建民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贾志涛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