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一法张民一初字第902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7-03-01
案件名称
中山市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郑达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中山市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达成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民 事 调 解 书(2015)中一法张民一初字第902号原告中山市岭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告郑达成第三人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审判长 周 光 辉审判员 杨 颖审判员 陈杰强(陪)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黄 莺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