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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镜执字第01238-1号

裁判日期: 2015-08-20

公开日期: 2015-09-25

案件名称

撒应弟与姚军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芜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镜执字第01238-1号申请执行人撒应弟,男,回族,1962年1月1日出生。被执行人姚军,男,汉族,1964年12月19日出生。申请执行人撒应弟与被执行人姚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镜民一初字第0082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执行人姚军的银行存款。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王受聪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书记员  曹 赟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