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4)梅江法执字第214-1号

裁判日期: 2015-08-02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李荣方与被执行人陈净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梅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荣方,陈净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梅江法执字第214-1号申请执行人:李荣方。被执行人:陈净。本院于2014年12月19日作出了(2014)梅江法执字第214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陈净名下位于梅州市XX工业园的土地(证号:(2011)XXXX)进行了查封。现我院通过评估拍卖程序,将该土地拍卖成交完毕。裁定如下:解除查封被执行人陈净名下位于梅州市XX工业园的土地(证号:(2011)XXXX)。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练方审判员  黄基烽审判员  肖俊峰二〇一五年八月二日书记员  张萍英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