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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5刑辖9号

裁判日期: 2015-08-02

公开日期: 2016-10-17

案件名称

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六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6)皖15刑辖9号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商请我院将被告人马永乐、兰敏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指定管辖一案,本院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该案指定由你院审判。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