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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中民终字第0495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6-09-17

案件名称

中投金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张锡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04953号本院于2015年4月2日对中投金汇(北京)投资基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张锡柱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三中民终字第04953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中第1页第9行中的“刘锡柱”应为“张锡柱”。审 判 长  解学锋代理审判员  史智军代理审判员  张 羽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胡 婧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