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鞍岫民哈初字第0027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侯仁铎与杜文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侯仁铎,杜文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鞍岫民哈初字第00277号原告:侯仁铎,男,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告:杜文亮,男,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侯仁铎诉被告杜文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侯仁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0元,免收。审判员 逄德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姜 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