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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鞍岫民哈初字第00277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11-09

案件名称

侯仁铎与杜文亮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岫岩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侯仁铎,杜文亮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鞍岫民哈初字第00277号原告:侯仁铎,男,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被告:杜文亮,男,满族,住所地:岫岩满族自治县。本院在审理原告侯仁铎诉被告杜文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8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侯仁铎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减半收取137.50元,免收。审判员  逄德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姜 楠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