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邮送民初字第053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6-01-26
案件名称
徐枝平与李凤、姚佩阳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邮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高邮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枝平,李凤,姚佩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邮送民初字第0538号原告徐枝平。委托代理人戚剑锋,江苏兴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李凤,被告姚佩阳。原告徐枝平与被告李凤、姚佩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于2015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受理后,由审判员杨颖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枝平及其委托代理人戚剑锋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凤、姚佩阳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2年1月22日,借款人姚在永因订购灯杆缺少资金,通过其朋友陈某找到原告借款30000元。原告分别在陈某家及自己家中,分两次将30000元交给借款人姚在永,其并于当日出具借条一张,约定年利息为2000元,并将被告姚佩阳的房屋土地证抵押给原告。2015年3月,姚在永因病去世。被告李凤系其妻子,被告姚佩阳系其父亲,原告认为两被告应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偿还30000元和利息6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被告李凤、姚佩阳未到庭,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2年1月22日,借款人姚在永通过陈某找到原告借款30000元。当天,原告在陈某家中将15000元交给借款人姚在永及被告李凤;当晚在原告家中,原告将15000元交给借款人姚在永。借款人姚在永于当日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徐枝平现金款30000元。限2015年元月27日还清。认息2000元。”上述事实,有原告的陈述、证人陈某的证言及借条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另查明,借款人姚在永已于2015年3月24日死亡,被告李凤与借款人姚在永于2004年3月2日登记结婚,被告姚佩阳系借款人姚在永之父。上述事实,有高邮市公安局送桥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审查处理表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原告与借款人姚在永之间的借贷关系已被现有证据所证实,借款人姚在永应当偿还债务。被告李凤系借款人之妻,借款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夫妻共同债务,故其应当承担偿还责任。被告姚佩阳系借款人之父,虽为借款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之一,但原告并未提供证明其继承相应遗产的证据,故对原告要求被告姚佩阳承担还款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原告主张利息为年息2000元,但未能提供相应证据,结合借条,本院认定2000元为借期内全部利息。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凤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徐枝平本金人民币30000元、利息20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5年1月28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徐枝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李凤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57)。审判员 杨颖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周俊附相关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