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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昌民初字第0729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6-09-09

案件名称

秦宇与北京住福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07293号原告秦宇与被告北京住福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秦宇提出撤诉申请。本院经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秦宇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七十三元由原告秦宇负担(已交纳)。代理审判员  卢志成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赵齐跃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