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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武横商初字第00200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10-02

案件名称

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与常州市钢顺起重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常州市钢顺起重机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武横商初字第00200号原告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天宁区劳动路858号。法定代表人贺银良,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范继东、崔益云,江苏泽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常州市钢顺起重机有限公司,住所在常州市武进区横林镇殷坂村。法定代表人钱宇新,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施义丰,江苏龙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简称:“居正公司”)诉被告常州市钢顺起重机有限公司(以下至判决主文简称:“钢顺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6月10日受理后,依法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张祥龙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7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贺银良及委托代理人范继东、崔益云,被告委托代理人施义丰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居正公司诉称,2012年7月起原被告发生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开平板、花纹板等,现被告仍结欠原告货款236145.5元,该款经原告催要无果,故诉至贵院,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36145.5元并承担该款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代理费13000元;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钢顺公司辩称,对原告起诉的具体金额有异议,运费也不应由我公司承担;律师代理费没有事实和理由,不予认可;原告在供货时有短斤缺两的现象。经审理查明,2012年7月起,原告向被告供应开平板等货物价值共计2446345.5元,被告已支付2256220元,尚欠190125.5元。另原告将货物运至被告处产生运费46000元,原告将运输公司开具的运输费发票交付给被告,被告在发票签收单上签字。以上运费及货款共计236125.2元,该款经催要无果,起诉来院,要求判如所请。以上事实由原告提交的送货通知单、发票签收单、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及原、被告当庭陈述等证据在卷佐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向被告供应货物,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依法成立并有效,本院予以确认。被告结欠原告货款190125.5元的事实,因有原告提交的送货单及发票签收单等佐证,本院依法予以确认。被告辩称送货通知单中有三张系退货的意见,因未提交依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被告辩称原告送货有短斤缺两的意见,因未提交依据予以证明,本院不予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由其垫付的46000元运费的意见,因被告在运费发票签收单上签字,应视为同意运费由其承担的意思表示,故该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236145.5元的诉讼请求,因运费及货款合计数字为236125.5元,本院依法支持该部分诉讼请求。原告主张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被告承担律师费13000元的诉讼请求,因双方未有约定,故该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常州市钢顺起重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人民币236125.5元并承担该款自2015年6月10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二、驳回原告常州居正物资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19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219元,由被告负担2300元。(该款已由原告预交,由被告于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支付给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电汇,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63;户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用途:诉讼费,并注明案号。)代理审判员  张祥龙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法官 助理  常 鑫书 记 员  章 蕾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