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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法执字第43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江法执字第43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兰与被执行人梁丽容、张华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梁丽容、张华荣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梁丽容、张华荣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周义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