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青民初字第938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6-03-30
案件名称
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与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龙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
全文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青民初字第938号原告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文丰,职务:经理。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服务街。委托代理人薛非。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宝海,职务:经理。地址: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拉马沟村二道沟。原告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法定代表人毕文丰及其委托代理人薛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的法定代表人郑宝海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诉称,2012年5月20日,原、被告签订了工业产品购销合同,被告从原告处购买电脑、打印机、绘图仪、投影仪等器材。双方约定:由乙方(原告)负责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被告)于七日内向乙方提出;货款总额合计225783元;甲方(被告)一个月内付合同总款95%,余5%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合同订立后,原告如约向被告供货。后被告在合同以外,又从被告处购买其他产品。期间,被告向原告结账几次,最后经算账,被告尚欠原告货款8739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还款,故原告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货款87390元及利息,利息即逾期损失。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未到庭也未提交答辩状。原告为支持其主张提交如下证据:证据1、2012年5月20日,工业产品购销合同一份。证据2、2013年12月11日,被告出具的欠条一份。证据3、2014年8月7日,被告出具的欠条一份。证据4、原告统计的华源铁业欠账情况一览表。证据5、华源铁业电脑及配件清单4份。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未发表质证意见,也未提交证据。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综合认定如下:原告提交的证据来源、形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与证之间可以互相印证本案的事实,本院予以采信。经审理可以认定,2012年5月20日原告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电脑、打印机、绘图仪、投影仪等用品及价格等事项,并约定被告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5%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额。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为被告提供电脑等办公用品。后被告在该合同之外又在原告处购买其他产品,并为原告出具欠条。最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87390元未付。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及逾期损失。本院认为,原告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签订《工业产品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确认合同合法有效。各方均应当依照该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原告已经依照约定供应货物给被告,被告也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价款的义务。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拖欠货款8739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故原告要求被告给付逾期付款损失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青龙满族自治县华源铁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秦皇岛毕氏商贸有限公司货款87390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损失自2012年6月20日起至本判决限定的履行期限实际履行之日止,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85元,由被告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许丙才代理审判员 梁晓亮代理审判员 王秋妹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 记 员 张栋华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