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沙民初字第118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09-28
案件名称
张某某与刘晓香、韩江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卫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卫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卫中心支公司,刘晓香,韩江滨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