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1449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5-08-21
案件名称
张泽峰劳动争议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1449号张泽峰:原告张泽峰与被告天津浩天鼎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南民初字第4947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1449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彭春生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米 洋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