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神农架执字第00053-2号
裁判日期: 2015-08-19
公开日期: 2016-07-13
案件名称
郑思雨、郑永龙等与温兵、易鸿基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鄂神农架执字第00053-2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思雨、郑永龙、胡从玉、蒋厚芝、郑骅培与被执行人温兵、易鸿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昌中心支公司交通肇事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易鸿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审判员 高光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书记员 曹敏 搜索“”